来源:桥西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28 15:32:57 阅读量:578
我区通报1起违反廉洁纪律典型案例。王余在担任张家口市桥西区房管局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利用保管单位公务加油卡之便,在2016年至2019年之间,在保定周边使用其保管的公务加油卡为自己车辆加油供其个人使用,共计11513.67元人民币。在核查期间,王余将11513.67元加油款上交区财政局。王余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违反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一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给予王余政务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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