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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口市桥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桥西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28 16:38:06 阅读量:948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等规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

部门职责:

根据《桥西区纪检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桥西区纪检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和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保证政令畅通。

(三)负责调查处理区级党政群机关、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委(纪检组)管辖范围内的计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和各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或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规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七)会同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乡镇及区级各部门纪委(纪检组)、监察室的领导人选,负责区纪委派驻有关部门纪检组干部(除区管领导干部以外)职务的任免,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以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检查监督;承担区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桥西区纪委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桥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行政

副处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1、收入说明:

2020年预算收入666.8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6.82 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666.8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8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594.50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72.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 年预算收支安排666.82 万元,较2019年预算同比减少11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1.23万元,主要为监察委成立后,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250.0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62.5万元,主要为2019年将纪检监察专项资金、综合事务项目经费、东窑子镇纪委办案经费、王喜太专案费用、信息网络系统日常维护专项资金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资金列入了年初的项目预算中,而2020年年初没有列任何项目预算,导致项目支出减少;其他支出减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72.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日常维修费、办公楼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8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2.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2.8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9年相比持平。

五、预算绩效信息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今年以来,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从严依规治党,强力落实“两个责任”,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发力惩治腐败,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水平,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

1.在落实“两个责任”上下功夫。继续保持落实“两个责任”的良好势头,注重设计有效载体,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倒查追究等责任落实机制,严肃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助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个中心,突出执纪监督主业主责,从严执纪,把关问责,真正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2.在履职尽责、提高效率上下功夫。以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为契机,继续抓好委局内设机构调整后科室职能定位问题,做到正确履职、依法履职、积极履职,以实际行动把改革举措落实好。

3.在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上下功夫。牢固树立“靠案件支撑”、“用案件说话”的理念,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继续推行委局全员办案和镇街纪委交叉办案制度,明确办案重点,提升办案能力,坚决查处一批有影响、有震慑、高质量的案件。

4.在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上下功夫。坚持不懈地把作风建设抓下去,继续加大明察暗访、惩戒问责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责、追谁责”的要求,及时转办、督办相关问题整改工作。

5.在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上下功夫。认真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小官贪腐问题的查处力度,着力查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问责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党员干部,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社会风气持续改善。

6.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轮岗交流、选拔使用力度。引导和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增强法治意识,带头维护党章,带头遵守党规党纪,提高依纪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分项绩效目标

1.纪检监察业务

绩效目标:维护党纪国法尊严,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对有关对象违反党纪政纪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组织协调案件查办工作;承担区监察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有关条规的起草工作。

2.党风廉政建设

绩效目标: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组的工作氛围。织协调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廉洁自律教育业。

3.监督检查及巡视督查

绩效目标:巡查监督常态化、全覆盖。监督检查党内法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等的执行情况;履行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贯彻落实县委有关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监督;做好对区委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巡查组的服务保障工作。

4.信息网络系统日常维护

绩效目标:维护纪检监察信息网络系统安全有效的运行,不出现安全涉密事故。

(二)工作保障措施

1.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始终要严格制度建设,强化第一种形态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担起第一种形态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制度,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具体化、常态化。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要坚持常抓不懈,用好第二种形态这个重点。强化担当精神,转变工作理念,突出工作重点,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坚守“六项纪律”底线,严格第三种形态规范。突出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等重要节点,对仍然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虽够不上违法,但一律要从严从重处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条例为准绳,既要保障纪律审查质量,又要保障被审查人合法权益。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第四种形态震慑。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越往后执纪越严,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让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2.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一是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纪委(纪检组)要督促本部门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自觉将党的政治规则、组织约束、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制度化,切实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靠严格的纪律维护党的权威,靠严格的纪律规范党员干部言行,确保守规有据。二是要加强党的政治纪律监督力度。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重点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十三五”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和随意议论、阳奉阴违、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以铁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三是要认真开展换届纪律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将严明换届纪律作为今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重要任务,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用铁的纪律保障换届风清气正、顺利进行。四是要加强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建设。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健全党内监督制度、选人用人管人制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严格落实执行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把握新要求,掌握新标准,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三个公开、三个清单”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执纪。做好法规宣传和制度清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增强法规制度建设的实效性。

3.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完善责任机制。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认真落实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和《责任清单》,切实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完善领导工作分工和责任督导机制,定期向区委和区纪委报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从严追责问责。深入开展“两个责任”问责实施年活动,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省委出台的《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掌握追究情形和程序,保证问责案件办理质量。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实行“一案双查”,对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问题,“四风”问题突出,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相关领导的责任。严格落实制度。各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并将其作为今后考核、问责的依据,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要逐一进行廉政谈话;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民主测评廉政建设满意度较低的单位,纪委要及时进行约谈。要综合采取定期汇报工作、述责述廉、社会评价、年底考核、责任追究等措施,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4.加强教育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一是切实加强廉政教育。充分发挥《廉政博报》和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重点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措施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加强警示教育,年内召开一至两次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警钟长鸣,形成震慑。坚持崇德重礼与遵纪守法相结合,纠正“四风”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打造廉政文化精品,增强教育渗透力和感染力,大力营造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二是抓好党纪党规学习。把学习党章和新修订颁布的《准则》、《条例》纳入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扎实开展好“五个一活动”(组织一次集中宣讲,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召集一次座谈讨论、举办一次知识测试、开展一次督导检查),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使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更加注重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诫勉、约谈、函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完善信访举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对网络舆情的搜集研判处置,注重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的作用,聚焦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高抓早抓小针对性。

5.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巩固和扩大刹风正纪成果。一是狠抓节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纠正“四风”问题上要锲而不舍,扩大成果,不断深化,绝不能紧一阵子、松一阵子,要在坚持常抓不懈上下功夫,要在严肃处理上下猛劲,继续抓住每个敏感时间节点,解决具体问题,带动作风转变。二是突出重点。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和“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和纪律处分重点,保持从严查处常态化,严防问题反弹回潮。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加强对“公款吃喝转入隐蔽场所”、“收礼送礼避开时间节点”、“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化整为零”、变相公款旅游、套取经费发福利、私车公养等问题的监督执纪,警惕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穿上“隐身衣”。同时,加大对干部不愿为、不真为、不敢为等“为官不为”问题的查处力度,以更大力度推动纠正“四风”工作走向深入。三是严格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区分情形,对顶风违纪者所在的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进行问责。

6.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一是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纪委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加大信访举报受理、排查和分析力度,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对问题线索分类处置、规范管理。坚持快查快办快结,对问题线索迅速查处,该组织处理的作出处理,该纪律处分的及时给予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按程序移送。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切实发挥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三是确保审查规范和办案安全。严格执行初核、立案请示报批制度,探索建立纪委领导谈话制度、移送案件集体会审制度、审查协调事项归口办理和证据把关制度、办案责任制度。加强对涉案人员、资料和款物的规范管理。加强办案场所和办案设施建设,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依纪依法安全办案。

7.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理念,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总要求,努力打造一支能打硬仗的干部队伍。提高自身政治修养。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学党章、学党史、学习新修订的《准则》、《条例》专题教育活动,把对党的忠诚融入纪检监察干部的灵魂和血脉,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坚持把“三转”作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基础工程,着力解决组织、形式转变后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工作的到位问题,切实聚焦主业,把握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正确转轨定向。对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的落实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反弹。

                         桥西区纪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描述

指标值

指标值确定依据

符号

单位(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举报线索处置率

处置举报线索占全部举报线索的比率

>=

0.00

80

 

数量指标

案件增长率

增强纪律审查工作力度、提高案件质量

<=

0.00

50

反向指标

质量指标

结案率

增强纪律审查工作力度、提高案件质量

>=

0.00

80

 

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挽回经济损失

案件中收回的涉案款项

文字描述

 

挽回经济损失,收回相关涉案款项

 

社会效益指标

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通过督导检查,提高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水平。

文字描述

 

持续纠正四风,营造全区廉洁氛围

全区政治环境持续变好

可持续营影响指标

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意识

增强全区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

文字描述

 

深化教育预防,加强集中核查和日常检查

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指标

群众满意程度

提高群众和社会满意度

>=

0.00

社会调查中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加大群众和社会对政府的认可度,提升监察对象的社会形象

服务对象满意指标

党风廉政知晓率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

>=

0.00

社会调查中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

了解群众对我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知晓情况,提升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满意度,让社会评价工作落地落实。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桥西区纪委政府采购预算表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桥西区纪委小计

 

 

 

 

 

 

 

 

 

 

 

 

财政综合事务管理经费

 

 

 

 

 

 

 

 

 

 

 

 

财政档案数字化管理经费

 

 

 

 

 

 

 

 

 

 

 

 

全省财政票据印刷费

 

 

 

 

 

 

 

 

 

 

 

 

全省财政票据印刷费

 

 

 

 

 

 

 

 

 

 

 

 

日常公用经费

 

 

 

 

 

 

 

 

 

 

 

 

七、国有资产信息:

桥西区纪委单位上年末固定资金金额为70.37万元,本年度拟够置固定资产总额为0万元。

                   桥西区纪委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

70.37

1、房屋(平方米)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2、车辆(台、辆)

1

3.14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设备

——

 

编制部门:桥西区纪委            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八、相关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说明情况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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